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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阅读次数:

周建科〔20228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标规〔2021〕1号)要求,决定成立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审专家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绿色建筑评审专家,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能严格执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公平、公正地从事评价服务工作;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职业资格;

(三)专业范围为建筑规划、建筑物理、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施工管理、物业管理等;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施工与监理、检测与验收、运行管理、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六)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经核实后,可直接纳入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审专家库。

二、专家聘请流程

(一)专家自行申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对初步征集到的专家候选人员的个人信息、业绩、能力等状况进行复核,择优筛选。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22年123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及所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kkjqgk@126.com。邮件请注明“周口市绿色建筑专家申请+单位简称+专家姓名”,纸质版资料报送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科技与标准科。

联系人:陈剑    联系电话:0394-8521553

附件:周口市绿色建筑标识评审专家申报表

周口市绿色建筑标识评审专家申报表.docx

关于征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审专家的通知1.pdf


 

 

2022年12月2日